许多新的L1正在由公司出于特定产品原因而构建。 其他人对商业可行性有更好的看法,但在监管方面,我认为这些是多余的/无益的。 一些人可能会声称需要或受益于许可的验证者集或内置的合规工具。但到目前为止,没有美国监管机构要求或询问过这两者;国会中没有任何严肃的立法努力考虑过它们;而且在制定加密政策时,没有人应该在基础层中立性的核心原则上妥协,以赋予它们任何特殊地位或批准。 如果你有很好的商业理由去构建(或在)特定产品的L1,那就去做。如果没有,而你只是对合规问题感到模糊不安,那么去中心化的公共区块链仍然是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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