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,任何DAO/企業能夠處於有多個獨立方熱情地朝著相似目標努力的情況下,這是一種特權——即使在前進的道路上有短期的分歧。 將Aave治理情況作為「DAO已經失敗」的論據的人是錯誤的。 大多數集中式公司都希望他們的員工對公司的未來有的熱情,能夠達到這些DAO成員對Aave協議治理的熱情的一半。